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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想悖论《色情》导读·其二 3

千芹2026-06-21 11:20: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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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《色情》第六章 杀人、狩猎和战争

3.1 引入

第六章谈的是杀人、狩猎和战争这三种僭越,实际上杀人还包括食人禁忌,阅读时不必困在细节里,始终记住一点——僭越,谈这些都是在谈僭越,有些内容不需要看懂。

3.2 原文+导读

3.2.1 食人

作为个例的无限制的僭越,根据仪式或至少是习俗,遵从规定,以平凡的方式进行僭越。

禁忌和僭越的交替游戏在色情中最为明显。没有色情的例子就难以对这一游戏做出中肯的判断。反之亦然,不从这一交替游戏出发,也不可能以严密的逻辑研究色情,总体上这个游戏具有宗教范畴的特征。但是首先我要考察与死亡相关的内容。

「色情可以说是禁忌和僭越的交替游戏,所以才一直谈这两者,而且禁忌和僭越和宗教有关,在讲色情前,我们得先讲清楚禁忌和僭越,就用死亡来讲。」

以下这点值得注意:以死亡为对象的禁忌并不对应于反对恐惧的欲望。乍一看,性对象是排斥力和吸引力持续交替的起因,因此引起了禁忌和对禁忌的反抗的持续交替。弗洛伊德将其对禁忌「死亡禁忌」的阐释建立在用保护屏障对抗欲望过剩的原始需求上,引发欲望的对象本身明显非常脆弱。尽管他明确表达说禁忌反对与尸体接触,但他还应提出塔布「禁忌」保护了死者,从而其他人不能产生欲望将其吃掉。这里所说的欲望在我们身上已不复存在:我们从未有过这种欲望的体验。但是古代社会生活中,食人禁忌和反食人的禁忌其实是交替存在的。从未被视为可宰杀的牲畜的人,其实经常依据宗教教规被吃掉。吃人肉的人并非不了解食人禁忌。但是,被他视为根本的禁忌是在宗教上去违背的。最具意义的例证在献祭之后的圣餐中。此时,人肉被视为神圣之物:我们并非回到了动物般不知禁忌为何物的程度。欲望的对象不再是漠然的动物所垂涎的对象:对象是“被禁止的”,是神圣的,正是禁忌重压在对象上,让其成为欲望的对象。神圣的食人仪式是创造欲望禁忌的基本例证:禁忌不会让人肉变得更美味,但是禁忌是“虔诚的”食人者吃人肉的原因。我们在色情中会再次看到这种由禁忌以反常的方式创造的诱惑价值。

「禁忌赋予禁忌对象价值,神圣仪式里允许接触原本被禁止接触的事物,这让仪式变得更加神圣,这就是禁忌的价值,“虔诚的”食人者吃人肉是因为禁忌,而非人肉本身。」

3.2.2 决斗、族间仇杀和战争

如果说食人的欲望对我们来说太过陌生,杀人的欲望则并非罕有。我们并非人人都有所体会,但是,谁又敢说自己在人群中没有克制过杀人的欲望,就跟对性的渴望一样真实,或者说一样渴求。历史上,无用的屠杀经常出现,凸显出任何人内心都有潜在的杀人者这个事实。杀人欲望与杀人禁忌的关系,就像性活动的欲望与限制这一欲望的禁忌的心理关系一样。性活动只有在既定状况下才会被禁,杀人也是如此:尽管反对杀人的禁忌跟性禁忌相比表述更加严重、更加广泛,但是前者跟后者一样受限,只有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才能杀人。杀人禁忌的表达简单而笨拙:“不可杀人。”的确,这一表达是万能的,但是明显具有言下之意:“特例是在战争的情况下,还有在其他社会主体或多或少已经考虑到的情况下。”因而杀人的禁忌与性禁忌几乎完全一样,性禁忌是这样说的:“肉体的使命只有结婚后才能完成……”显然后面要加上:“或者在某些习俗规定的情况下。”

「禁忌限制我们不许杀人,就更让我们的杀人欲望高涨。」

在决斗、族间仇杀和战争中,杀人是可以接受的。

谋杀则是犯罪。谋杀属于对禁忌的无知或无视。决斗、族间仇杀和战争打破了众所周知的禁忌,但是依照的是一条规则。现代规则繁复的决斗——最终禁忌其实战胜了僭越——与原始人只有一丁点关系,原始人只在宗教上考虑打破禁忌。最初应该没有个人决斗,个人决斗是从中世纪开始的。首先,决斗是一种战争形式,其中敌对群体按照规则发起挑战后,才会依靠各自的良将,进行个人较量。这种个人较量是在想要互相杀戮的众人面前进行的。